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要求,在烟草专卖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巴楚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对本辖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市场检查抽取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2024年度巴楚县烟草专卖局“双随机、一公开”市场检查抽取零售户情况
巴楚县烟草专卖局
2024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