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000-benjiwenjian-2020-0016 | 主题分类:本级文件 |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0-08-25 11:41:00 | |
名 称:关于印发《巴楚县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 ||
文件编号:巴政办发〔2020〕25号 | 主题词: | |
各乡镇(场),县直各单位:
现将《巴楚县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巴楚县招商引资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县委落实自治区党委“1+3”重点工作的部署,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充分调动全县相关单位参与招商引资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巴楚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全年有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均纳入考核范围之内,严格按照“挤水分”工作要求,坚决禁止弄虚作假现象。
二、考核对象(28个)
商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市监局、文旅局、人社局、工商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税务局、供销社、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水务集团、城投公司、昆仑公司、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
三、考核范围
以产业为导向,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延长产业链项目招商。引进项目应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地区产业规划,属于鼓励类产业目录范畴。
(一)加大农副产品深加工、农业综合开发、畜牧养殖、饲草料加工、肥料加工生产等产业项目招商。
(二)加大电子组装加工、纺织服装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特色食品、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医疗防护用品等)、新材料、新型建材、矿产深加工项目招商。
(三)加大其他工业自动化制造项目招商。
(四)加大文化旅游开发产业项目招商。
(五)加大房地产、商贸物流产业项目招商。
(六)加大外向型经济和其他符合巴楚县情的产业项目招商。
四、考核内容及分数
考核实行百分制,完成目标,按该项基分数计分,完不成目标,按比例扣分。
(一)考核项目及分值
1、洽谈企业数量(10分)
商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年度内洽谈企业数量不得少于20个,其余各单位年度内洽谈企业数量不得少于2个。该项指标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赋分。
2、落地项目数量(10分)
针对各单位实际完成情况按权重比率折算得分。该项指标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赋分。
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与投资500万元以内但一次性解决300人以上就业项目可同等计分。
3、到位资金总额(30分)
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的计满分,完成任务60%以下的不计算得分,完成任务60%及以上的按完成比例折算得分。该项指标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赋分。
商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外的县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引进的落地的项目,按项目到位资金总额的80%计入其任务完成量,商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项目落地及后续投产等相关事宜,按项目到位资金总额的20%计入商工局、工业园区管委会的任务完成量。
4、实际到位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0分)
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完成的计满分,完不成的按完成比例折算得分。该项指标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赋分。
5、招商工作服务情况(30分)
(1)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情况(10分);
(2)招商引资项目储备情况(10分);
(3)招商工作参与情况(10分)。
该项指标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赋分。
(二)加分项
1、超额完成任务。凡超过招商引资任务增幅一个百分点为一个加分基数,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加0.5分;到位资金超额完成任务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加0.5分,上不封顶。
2、招大引强。每引进一家中国100强企业加20分,引进一家国内行业排名500强企业加10分,上不封顶。
3、成功上市。每引进一个企业在县新注册公司进行纳税或并购本地企业纳税并成功上市的,加20分,上不封顶。
(三)减分项(不封顶)
1、相关职能单位因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造成招商项目企业、客商投诉或产生负面影响的,每投诉一次扣2分。
2、被投诉并查实在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和服务企业过程中有“吃、拿、卡、要”行为等腐败问题的,一次扣5分。
3上报虚假招商引资项目、以往年旧项目顶替新项目上报的,重复上报的,一次扣10分。
4、每月22日前未上报重要招商引资信息登记表(无项目需填报空表),迟报一次扣0、5分,漏报、少报一次扣1分。
5、各相关单位未落实各自职责,对项目引进及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予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脱责任的,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
五、考核程序及方式
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1、按月或分阶段定期对各相关单位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督查,对各相关单位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并计入年终考核总分。
2、建立招商引资月报制度,月报制度落实情况年终计入考核总分。
3、年终考核按照县委、政府统一安排进行,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采取现场查看项目形象进度、查阅资料、核对到位资金凭证等方式,对招商引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4、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相关单位一年来的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计入考核总分。
5、年终招商引资工作考核结束后,提出考核结果初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
六、结果运用
1、按照考核得分对各相关单位进行排名,确定“好”、“ 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2、结合招商引资工作通报调度机制,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在考核中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个人,考核成绩作为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3、考核排名靠后的各相关单位,县政府将对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造成新引进重点项目流失的,将对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