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0000-benjiwenjian-2020-0018 | 主题分类:本级文件 | |
发布机构:政府办 | 生成日期:2020-09-22 12:39:00 | |
名 称:印发《巴楚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 的通知 | ||
文件编号:巴政办发〔2020〕30号 | 主题词: | |
各乡镇(场):
《巴楚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巴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巴楚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以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约束,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用本总量控制方案的回复》(新政函〔2017〕266号)、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对《喀什地区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批复(喀署复〔2019〕127号)为依据,根据总量控制、比例分水的水量分配原则,结合各乡镇(场)历年水权比例、30年承包地面积、商品地面积、农作物种植结构,现有机井数量,兼顾公平、合理、尊重历史,特制定此方案(含损耗)。
一、各乡镇水量分配情况
(一)巴楚镇
2021年巴楚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04.77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799.97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301.25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3.55万m3。
2025年巴楚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080.56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799.97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75.91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68万m3。
2030年巴楚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050.30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799.97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44.24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6.09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二)色力布亚镇
2021年色力布亚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380.2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9213.5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125.86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0.89万m3。
2025年色力布亚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214.47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9213.5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947.06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53.91万m3。
2030年色力布亚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007.2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9213.5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723.56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70.19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三)阿瓦提镇
2021年阿瓦提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754.21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7723.96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995.97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34.28万m3。
2025年阿瓦提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681.3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7723.96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912.2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5.19万m3。
2030年阿瓦提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590.29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7723.96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807.49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58.84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四)三岔口镇
2021年三岔口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60.26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360.26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0万m3。
2025年三岔口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329.96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329.96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0万m3。
2030年三岔口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292.09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92.09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0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五)恰尔巴格乡
2021年恰尔巴格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774.80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6770.63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974.12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30.05万m3。
2025年恰尔巴格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616.33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6770.63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808.08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39.62万m3。
2030年恰尔巴格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8422.7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6770.63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600.54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51.58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六)多来提巴格乡(含良种场)
2021年多来提巴格乡(含良种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521.56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0717.12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756.88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7.56万m3。
2025年多来提巴格乡(含良种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388.9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0717.12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609.12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62.71万m3。
2030年多来提巴格乡(含良种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223.17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0717.12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424.41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81.64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七)阿纳库勒乡(含园艺场)
2021年阿纳库勒乡(含园艺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763.6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1052.7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661.89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9.05万m3。
2025年阿纳库勒乡(含园艺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639.50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1052.7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522.12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64.67万m3。
2030年阿纳库勒乡(含园艺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2484.31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1052.7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347.4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84.20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八)夏玛勒乡(含林场)
2021年夏玛勒乡(含林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7718.03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5436.0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257.9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24.12万m3。
2025年夏玛勒乡(含林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7535.81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5436.0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067.99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31.81万m3。
2030年夏玛勒乡(含林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7308.03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5436.0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830.61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1.41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九)阿克萨克马热勒乡
2021年阿克萨克马热勒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4506.84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0951.0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3507.23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8.6万m3。
2025年阿克萨克马热勒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4227.34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0951.0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3212.25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64.08万m3。
2030年阿克萨克马热勒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3877.96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0951.0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843.52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83.43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十)阿拉格尔乡
2021年阿拉格尔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610.39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9537.5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2030.56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42.32万m3。
2025年阿拉格尔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453.10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9537.5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859.78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55.81万m3。
2030年阿拉格尔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1256.47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9537.51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646.3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72.66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十一)琼库尔恰克乡
2021年琼库尔恰克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4891.90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3718.0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113.03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60.87万m3。
2025年琼库尔恰克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4817.68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3718.0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019.41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80.27万m3。
2030年琼库尔恰克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4724.91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13718.00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902.4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104.51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十二)英吾斯塘乡
2021年英吾斯塘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9681.82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8591.05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1052.65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38.12万m3。
2025年英吾斯塘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9605.43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8591.05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964.11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50.27万m3。
2030年英吾斯塘乡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9509.95万m3,其中,地表水控制指标为8591.05万m3,地下水控制指标为853.45万m3,其它水源控制指标为65.45万m3。详见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
二、相关要求
1、充分认识落实《巴楚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对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巴楚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紧迫性和责任感。
2、各乡镇(场)要结合《巴楚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逐年制定详细有效、切实可行的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及时上报水利管理单位。
3、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乡镇(场)灌溉管理的指导工作,提高灌溉质量,加强限额用水节水灌溉工作,切实加强对签订的限额用水指标管理,提高灌溉质量,切实做到地表水、地下水统配联调, 做到计划用水,节约用水、防止跑、冒、滴、漏现象,杜绝水资源浪费。
三、本方案自2020年10月1日施行,至2030年12月31日终止。
附件:1. 喀什地区巴楚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