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养老保险权益信息建立电子化档案的通告
根据“跨省通办”有关要求,为做好巴楚县养老保险权益信息建立电子化档案工作,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范围
原国有、集体企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缴纳原机关养老保险,缴费属历年手工记账形式记录个人缴费记录的;个体工商户按灵活就业缴纳养老保险且采用手工记账方式的参保缴费人员。(已退休、死亡、办理养老待遇或已提取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参保人员不在此范围。)
二、集中办理时间及地点
集中受理时间:2021年2月18日至2021年4月30日
办理地点: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
三、注意事项
办理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人社部门出具的职工基本信息认定表(复印件),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手册遗失的由单位提供职工缴费花名册,不能提供的与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对接)等相关材料。办理人员请及时与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对接,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办理。
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0998-6216917
联系人:热 娜 13709981005
王良能 13029630765
巴楚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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