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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巴楚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安排项目的批复的公告公示

来源:巴楚县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5日 点击数: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补充通知》(新财振〔2024〕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喀地财振〔2023〕10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巴楚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安排项目计划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资金来源

截至目前,到位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3498万元全部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使用。

二、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一是将支持推动产业发展作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为阿克萨克马热勒乡18村异地新建钢结构厂房1栋,建筑面积为1532.96平方米,新建沉淀池1座,面积为55.76平方米,新建配电室1栋,建筑面积为62.05平方米,新建附属配套(硬化路面、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电力电缆、800KW变压器)等;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当年自繁扩增的38167只良种母羊(饲养3个月以上),按照每只3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验收合格后,根据合格户数将申请资金按程序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到户;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种植冬小麦以收籽粒为生产目标,种植面积1亩以上,单产较上年(按照2023年统计部门反馈数据)提升1.5%以上,每亩补贴标准150元,2024年计划补贴60251.02亩;依据《关于加快新疆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23〕24号)要求,坚持“先干后补、多干多补、干好再补”原则,以“企业+农户”的模式,发挥以奖代补激励作用,鼓励脱贫户、监测对象高质量发展庭院特色养殖,按照种母羊500元/只的标准进行奖补到户,国家湖羊鉴定标准至少达到二级以上标准予以补贴,2024年计划补贴2000只;为英吾斯塘乡2村、7村实施土地碎片化整理及高效节水2266.49亩,新建加压滴灌系统5个,其中埋设PVC-M塑料管29.52km、沉砂池4座、首部管理房4座,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在夏马勒乡3村新建污水处理站(500m3/d)1座,配套1250KVA变压器1台、800KVA变压器1台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在阿克萨克马热勒乡13村新建室外供电线路8.64km,其中10kV(JKLGYJ-95/20m㎡)架空线路8.64km、杆塔20基,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在琼库尔恰克乡4村新建二层框架结构小市场2栋、总面积3904.1㎡,新建消防水池451.39㎡,配套地面硬化、给排水、消防、电力等相关附属设施;在巴楚县工业园区新建标准厂房47800㎡,配套水、电、消防等附属设施设备。二是持续加大就业扶持力度,为巴楚县1028名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发放岗位补贴,每人每月1620元,解决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就业,促进农户增收;按照县外地区以内(含图木舒克市)200元/人,地区外疆内不超过1000元/人(其中:克州600元/人,巴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补贴800元/人,哈密市、吐鲁番市、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博州、塔城地区、阿拉泰地区、伊犁州补贴1000元/人),疆外各省市2000元/人的标准,计划对当年转移到县外就业3个月以上的1300名脱贫户或监测对象家庭人口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助三是立足实际,扎实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新建四级农村公路77.046km,配套桥涵及相关附属设施,持续改善村民出行条件,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对规划内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和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融资方式后的地方政府债券按规定予以贴息补助。

三、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具体安排至12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8安排资金1530.7万元,就业项目2个、安排资金26.8万元,乡村建设行动类项目1安排资金1860万元,易地搬迁后扶项目1个、安排资金80.5万元。具体项目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公示期限2024525-202363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乡村振兴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01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附件:巴楚县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安排项目计划表

巴楚县乡村振兴局

20245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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