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指南(试行)》(新乡振〔2022〕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将关于调整巴楚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批复向全社会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巴楚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计划共编制7大类79个项目、计划投资62644.40万元,其中:产业发展42个、计划投资37006.81万元,就业项目6个、计划投资4428.18万元,乡村建设行动25个、计划投资18639.40万元,易地搬迁后扶2个、计划投资381.81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2个、计划投资1632.22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计划投资530万元,其他项目1个、计划投资25.98万元。(具体项目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9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 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县农业农村局 0998-6218313
通讯地址:巴楚县世纪大道16号(县四套班子联合办公楼六楼601室)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附件:巴楚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库入库项目汇总表(计划库)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