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2〕35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有关规定,为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脱贫群众稳定增收渠道,不断增加群众收入。巴楚县农业农村局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2025年巴楚县丰和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欠发达国有牧场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本方案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2024年2月20日,为期10天
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 0998-6178220
县纪委监委0998-6220652或12388
县财政局 0998-6210072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北路财政大厦四楼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010)12317
附件:2025年巴楚县丰和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欠发达国有农牧场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巴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