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巴楚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促进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准则》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文件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服务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及成本监审,并于7月23日召开了巴楚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参照毗邻县(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巴楚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和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13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联 系 人:韩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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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巴楚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巴楚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巴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