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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来源: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点击数: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个体工商户工作指引〉的通知》(新市监信〔2024〕78号)的要求,巴楚县阿伊迪婚纱摄影服务部等793家个体工商户于2024年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连续三年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截止到2024年12月16日,巴楚县热孜完姑肉斯塔木缝纫店等27户个体工商户已完成自主注销,巴楚县玉苏甫阿卜杜热伊木打馕店等24户个体工商户已完成补充年报,故现有巴楚县阿伊迪婚纱摄影服务部742家个体工商户存在涉嫌连续三年未申报年度报告,登记事项发生变更而未办理歇业、或者注销等变更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登记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的规定。

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市场主体未依照本条例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上述742个体工商户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未参加年报行为立案调查,现已调查终结。经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审核委员会议研究一致通过,拟对上述742企业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予以公告,请以上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在30日内到注册登记窗口主动移除异常名录或者自主注销,否则本单位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吊销,望周知。

附件:1.巴楚县2021、2022、2023年度连续三年(含三年以上)未年报个体工商户统计表

      2.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巴市监听告〔2024〕138号)

巴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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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泓